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度“王宽诚育才奖”、“徐望月特别奖”和2010年度“阳光”教授奖、胡岚优秀博士基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王宽诚育才奖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参阅《宁波大学王宽诚育才奖评审暂行规定》(宁大政〔2006〕103号)
(二)关于名额
2011年度王宽诚育才奖评选名额为5名。
(三)关于奖金
2011年度王宽诚育才奖奖金为每人壹万元人民币。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王宽诚育才奖候选人1名。
二、徐望月特别奖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参阅《宁波大学徐望月教师奖励基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06〕104号)
(二)关于名额
2011年徐望月特别奖评选名额为10名(其中3名为教辅、管理人员)
(三)关于奖金
徐望月特别奖奖金为每人壹万元人民币。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后勤服务中心可推荐徐望月特别奖候选人1名。
三、“阳光”教授奖励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参阅《宁波大学“阳光”教授奖励基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06〕28号)“阳光”教授奖的评选范围为2010年底在岗的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二级岗
位人员。
(二)关于名额
2010年度“阳光”教授奖评选名额为10名。
(三)关于奖金
“阳光”教授奖金额为每人6万元人民币(含二级岗位规定津贴)。
(四)推荐名额
“阳光”教授的推荐工作由学科性学院组织,各学院可推荐教学科研二级岗位教师1名,其中优势特色学科所在学院可推荐2名。
四、胡岚优秀博士基金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
参见《宁波大学胡岚优秀博士基金实施办法》(宁大政〔2007〕146号),2010年度的申报对象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国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学习后取得博士学位且按期回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或2010年从上述学校和研究机构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二)关于名额
2010年度的评选名额为12名。
(三)关于奖金
宁波大学“胡岚优秀博士基金”奖励额为5万元/名,奖励金额与引进人员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以及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培养经费不重复计发。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培养博士和引进博士各1名。
五、注意事项和材料要求
(一)王宽诚育才奖、徐望月特别奖、“阳光”教授奖励评选涉及的的教学工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采集时间均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胡岚优秀博士基金评审主要依据为2009年1月1日以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业绩。
(二)近五年来(2006年以来)已获得过“王宽诚育才奖”和“徐望月特别奖”、“阳光”教授的人员不能参加上述三项奖的评选。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推荐,并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材料不实,取消参评资格。请各单位于12月1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报人事处405室,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许祖迸;联系电话:8365
附件:
1.王宽诚育才奖、徐望月奖(教师类)、阳光教授奖推荐表
2.徐望月奖(管理教辅类)推荐表
3.胡岚优秀博士基金奖励推荐表
人事处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