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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帮困】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 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 阅览数: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总要求,进一步彰显教育改革发展和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全面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85)、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学生资助“两美”风采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甬教管20185)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参加“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风采推荐宣传活动请班级重视本次推荐活动,深入了解、挖掘学生资助典型人物和故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1.“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2.“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二、推荐条件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1.个人或团体均可;

2.在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成绩卓著,得到群众高度评价,社会广泛认同;

3.真情奉献爱心,坚持服务经济困难学生,帮助解决和改善其生活、学习等实际困难,促进其成长成才。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1.主要讲述团体或个人关爱经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捐资助困,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

2.内容要求真实可靠,亲切可读;

3.语言要求平实简练,主题突出,行文详略得当,结构匀称。

三、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一名“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和一则“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上报学校。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

“最美爱心(学生资助)人物”报送材料要求:2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简介及2000字以内的个人(团体)事迹,行文人称不限。

(二)“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

“最美爱心(学生资助)故事”报送材料要求:2000字以内的助学事迹,行文人称不限,人物、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须具体明确。

五、材料报送方式

有意向申报者于3月26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学院学工办博观楼203王老师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送时间:2018年3月26日前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600058/662700

联系地址:博观楼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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