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大政〔2016〕23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学生社区负责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检查。学院每周三进行寝室卫生的常规检查,学校和学院的卫生检查结果共同计入当月寝室卫生成绩的考核。具体考核原则如下:
现将2016年11月份的卫生成绩评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2016年11月份的卫生成绩评定结果
女性高潮 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