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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之星】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16年度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阅览数:

学院团委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了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校团委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在本学期“凝聚力量·共筑梦想”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开展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61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推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推荐程序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1月15之前完成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3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11月15日16:00之前发送至所在学院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

1. 11月20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将《2016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一)纸质稿交至学院团委

2. 11月23日前,学院团委对学生基本资料和自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校团委(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纸质稿(附件1、附件2)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至团委邮箱

3. 12月2日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团委将组织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进行省内评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活动体系”构建。学院团委要以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院级寻访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委要及时将本学院寻访产生的 “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配图,并将图片单独放置一个文件夹)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学院团委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活动期间,校团委将通过校内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对我校涌现出来的自强典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充分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为广大同学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姚丹春    孙天成

    联系方式:670217   6554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含以下内容 

附件一:《宁波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申报表》

附件二:《宁波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清单》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