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甬慈【2016】2号文件《关于做好第十四批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精神,第十四批彩虹慈善结对助学活动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资助金额
本次彩虹助学我校名额共26名,助学金额为每学生每学年3000元。
二、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家庭贫困的本科一、二年级和大专一年级学生,且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推荐条件:除了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外,还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包括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的劳动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且收入低。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
3月
25日前
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有关表格送交学生事务中心。慈善总会拟于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6月中下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为开展好本次结对助学活动,请各学院做好对以上四类学生的摸底工作,把最困难、品学最好的学生推荐出来,尽量做到受助学生不重复、不遗漏,尤其不能跟9月份上报的“宁波市慈善总会贫困在校大学生助学”重复。
(二)因彩虹慈善助学以登报认助形式开展,故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勿推荐。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请按照填写说明填写,表后须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其他证明,打印稿统一于
3月
11日上午
11:00前送交至学院学工办(博观楼203-2)
王轲
老师处 联系方式87600058,同时发送申报表的电子稿至[email protected]。
(四)学院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综合评定后进行排序后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汇总登记表》,并送至学校。
附件1:慈善助学申报表、汇总表
附件2:填写说明
学生事务中心
2016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