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学术组织: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梦想·美丽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女性高潮-女性高潮反应
2014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11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11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2.担任导师满一年。
二、推荐程序
1.3月31日至4月7日,各基层学术组织自行组织开展“最美宁大人”系列候选人推选工作,要求广泛发动师生,通过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推荐本单位内“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最美导师”候选人2名。
2.4月8日至4月14日,学院党委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表加盖公章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3.“最美服务之星”(团队) 1名(个)由教辅行政集体推荐(条件详见学校内网通知)。
4.“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由学院分团委推荐(条件详见学校内网通知)。
三、评选材料要求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另附简版300字以内(不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80*200),大小在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四、材料上交
请各基层学术组织积极参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8日中午12:00前上交博观楼203-2学工办,电子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评选+党支部名称”。
联系人:常文豪,联系电话:87600057、656343,办公室:博观楼203-2室学工办.
附件:
1.宁波大学2014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宁波大学2014年“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3.宁波大学2014年“最美导师”候选人推荐表
4.宁波大学2014年“最美服务之星” 候选人推荐表
5.宁波大学2014年“最美宁大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女性高潮-女性高潮反应
党委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