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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关于开展2016年各类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及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阅览数: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科研团队及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证2016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2015-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15-2016年宁波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团队顺利、有序地开展,校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将于9月下旬开始对各类项目及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获得2016年院级科研项目立项、2016SRIP立项2015-2016年新苗立项2016年大创立项所有项目及2015-2016年科研创新团队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

三、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立项负责人组织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一)

(二)建议各学院举办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报告会,组织参与项目研究的同学交流、汇报研究方法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或适当核减项目资助经费: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4.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四、检查进度安排

(一)2016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

1、校级SRIP项目由各学院负责开展中期检查。

2、各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书面或者现场答辩中期检查,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并上报学校。

3、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4、中期检查报告于10月17日前反馈至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2015-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及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国家级、省级学生科研项目由学院开展院内中期检查,学生科协开展抽查。

2、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书面或者现场答辩中期检查,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并上报学校。

3、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4、中期检查报告于10月17日前反馈至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校学生科协将于10月底集中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答辩,进行项目情况抽查。

(三)2015-2016年宁波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团队

1、校级学生科研创新团队由学院开展院内中期检查,学生科协开展校级检查。

2、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书面或者现场答辩中期检查,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并上报学校。

3、原则上,要求团队现阶段进程符合申报时上报的研究进度工作安排,并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4、中期检查报告于10月17日前反馈至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校学生科协将于10月底集中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答辩,进行项目情况校级检查。

五、检查结果处理

中期检查情况将在校内进行公示,请各学院严格要求,细致落实,对在研项目及团队进行阶段性检查。若校院两级检查结果不符,存在虚报、瞒报等情况,校团委将酌情核减学院次年报送名额。

 

联系人:冯老师 87600057

林璐璐 15757400769。

 

附件:1、宁波大学2016SRIP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宁波大学国家级、省级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校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

2016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