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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路结题】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5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阅览数:

根据《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52号)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2015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15年立项的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结题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5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工[2015]12号)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宁波大学2015年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学工办。

3、请各学院学工办积极做好本院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本院学生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研究成果,并认真整理制作结题汇总表,并在学生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相应栏目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和盖章。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统计的各类信息务必准确,其中学生学号及教师编号将用于统一进行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教师工作量认定。同时,结题后,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结题报信息为准为各项目颁发结题认定书。

2、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结题,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须在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汇总表中注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延期申请,创业实践类项目延期须附创业团队运行报告一份。

3、各学院将结题汇总表及结题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610日前交校就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503),同时将相应电子材料发至王亮亮邮箱wangliangliang@nxgc.org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就业指导中心:王洪影888778王亮亮,889088;加瑞霞,670263

四、学院工作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5年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工[2015]12号)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于6月7日(周二)前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到学工办(博观楼203-2)。

联系人:常老师888057 薛鹏达698606

附件:

1、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报告

2、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

3、2015年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学生项目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