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专科研究生:
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梦想·美丽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统一部署,现开展女性高潮-女性高潮反应
2014年“最美宁大学子”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二、评选规程
1.4月3日至4月8日,各班级开展“最美宁大学子”候选人推选工作,要求广泛发动师生,通过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推荐各班级“最美宁大学子”候选人人选1人(团队),填写《女性高潮
“最美师院学子”候选人推荐表》上报学工办。
2.学工办汇总各班推荐名单,举行院级“最美宁大学子”评审会,确定人选10名左右,报学院“最美宁大人”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最终推荐女性高潮
“最美宁大学子”1人(团队)参加学校评比,并报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三、评选材料要求
“最美宁学子”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另附简版300字以内(不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80*200),大小在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四、材料上交
请各班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8日中午12:00前上交博观楼203-2学工办孙露助理,电子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统一为“评选+班级”。
联系人:常文豪;联系电话:87600057
办公室:博观楼203-2室学工办。
附件:宁波大学2014年“最美师院子”候选人推荐表
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