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2018年11月,我校将向该高校推荐女性高潮
全日制在校生赴台交换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送名额、专业及费用
女性高潮
学生赴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学习名额2名,学习时间为一学期(2019年2月—2019年6月),开放专业无限制,但须专业对口。
交换学习期间免对方高校学费,学生承担宁波大学学费、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书籍费、保险费、医疗费、体检费、办证费等费用。
二、申请条件与截止时间
㈠申请条件
1.上述高校的交换项目,原则上面向全院全日制在读学生且交换当期为非一年级和毕业年级。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成绩要求在同专业年级排名前60%。
5.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一定的英语水平。
6.家庭经济条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
7.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公益活动,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以及具有传统文化艺术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8.拟申请的学生需慎重对待,认真考虑,一经对方学校录取,不可无故退出(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今后所有其他类似项目的申请资格。
9.符合交换学校入学要求及其他规定。
㈡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11月5日11:00。
三、选拔办法及程序
在“个人申请、系推荐、学院考核、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送:
㈠学生准备申请材料:《交换学生申请表》、学习成绩证明(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英语能力证明(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或考试成绩)。
㈡学生递交《交换学生申请表》电子及纸质各一份,各项证明扫描件及纸质各一份。
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同学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稿发至姚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材料交实验楼418教务办姚老师处)
㈢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学生上述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
㈣院级选拔后,入选学生填写赴台交换学习的相关材料。
㈤入选学生收到拟赴高校邀请函后,由港澳台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㈠学校承认交换学生在交换学校取得的相通专业的对应课程的学分。学习结束后,由交换学校开具成绩单,经我校教务处审核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转换认定。
㈡交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流期限,在台学习期间应服从交换学校管理。
港澳台办
女性高潮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