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整改工作,积极开展校院两级教学建设,经研究决定,发布《宁波大学2017年度教学建设项目指南》。其中,建设项目经费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宁大党〔2015〕23号)精神,学校推动转变职能部门经费管理模式、改革学院经费投入模式,建立学院、学科、专业共同负责为主的专项建设经费管理机制。根据《宁波大学学院经费拨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5〕142号)文件规定,学院专项建设可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用于人才培养的专项投入学校不设定使用比例,由学院自主确定。另外,各级各类项目的奖励根据《宁波大学教学工作奖励与资助办法》宁大政〔2016〕11 号执行。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建设项目
国家级:
1.国家级和国际专业认证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4.国家级卓越人才系列计划
5.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以上国家级教学建设项目由学校认定工作量、赋分和奖励,由学校和学院根据项目实际共同投入建设。)
省部级:
1.教育部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4.国家教指委研究课题
5.中国高教学会研究课题
6.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7.省级教改、课改项目
8.省部级优秀教材(评选)
(以上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认定工作量、赋分和奖励,建议学院根据项目实际每项不低于2万进行资助建设。)
9.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0.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11.省级卓越人才系列计划
12.省级优势、特色专业
13.教师教育基地
(以上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认定工作量、赋分和奖励,以学院为主根据项目实际投入建设。)
厅市级:
1.宁波市级特色学院
2.宁波市优秀网络(慕课)课程(认定,宁波市奖励1-2万)
(以上厅市教学建设项目由学校认定工作量。)
二、学校统一组织教学建设项目
1.混合式教学课程(每门课程建设项目资助2万元。)
2.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每门课程建设项目根据课程学时和视频长短资助4-8 万元。)
3.通识核心选修课程(遴选课程每门建设经费2万元,招标课程每门建设经费4万元。)
4.校级探究式示范课程(新生研讨课、公共基础课,每项1万元。)
5.校级优秀教材(评选,奖励)
6.学科竞赛基地(校院两级资助)
(以上校级教学建设项目由学校认定工作量,根据文件规定采用专项方式资助,其中通识核心选修课程专款下到学院二次划拨。)
三、学校委托学院组织教学建设项目
1.校级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议学院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资助建设,学校组织认定。)
2.校级建制实验室(建议学院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资助建设,学校组织考核。)
3.校级探究式示范课程(除新生研讨课、公共基础课,学院立项资助,建议每项1万元;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4.校级教研项目(学院立项资助,重点项目建议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建议每项0.5万元;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四、学院自主教学建设项目
1.院级校内外实践基地(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立项资助。)
2.专业实验室建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立项资助。)
3.院级探究式试点课程(学院立项资助,建议每项0.5万元。)
4.在线开放课程培育项目(学院立项资助,建议每项不低于3万元。)
5.院级教研项目(建议参考校级教研项目。)
6.教材建设项目(新编教材不低于2万元,修订教材建0.5系数,系列教材1.5系数。)
7.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立项资助。)